全国代表大会几年举行一次 什么是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551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2-09 11:38:56    


众所周知,中共十二大(1982)以后,我们党每5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如十九大、二十大等。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一字之差,知道的人却不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事实上,我们党成立以来只召开过的三次全国代表会议。

一次是1937年苏区代表会议,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为了迎接全国抗战新形势,确定党在新形势下的方针和任务,党在延安召开苏区代表会议,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讨论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报告;二是讨论关于苏区党的组织问题的报告。

一次是1955年全国代表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为了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的监督,决定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监察委员会。

最后一次是1985年全国代表会议。此次会议的议题是:审议和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增选中央委员会成员等组织事项。通过此次会议局部调整了中央领导机构成员,大大加快了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进程,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党在历史上的三次全国代表会议都是在重要历史节点解决了重大历史问题,虽然召开次数较少,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作为我们党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无论党章如何修改,都一直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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