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被刑事拘留了,取得失主谅解能撤案吗?

792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2 17:22:36    

导语


盗窃罪是公诉案件,获得失主谅解不能自动撤案,但是如果符合不起诉条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案件,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盗窃罪作为公诉案件,是否能够撤案要取决于检察院的决定。公安机关结束侦查之后,就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应当起诉的,那么就算取得了失主的谅解,一样也是不能撤案的;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就会相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结合我国《刑法》第26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至3千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综上,盗窃的金额达到较大的起点,同时积极退赔,获得受害人谅解的,有很大希望可以撤案或者争取不起诉决定。如果遇到困难的,可以向专业的刑事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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