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属于哪个市(浙江丽水青田县历史沿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3 09:01:24    

  青田县历史悠久,自唐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置县,至今已有1200多年,原来隶属处州。春秋战国时期,今青田境域属瓯越地。秦统一六国后,征服欧阳和闽越,置闽中郡,今青田境城在其中。西汉惠帝三年(前192年)五月,瓯越首领驺摇因助汉灭秦有功,封为东海王,都东瓯地,世称东瓯王,辖地包括今温、台、处(丽)地区。东汉初期,改回浦县为章安县。建安八年(203年),分章安县南乡建立松阳县,今青田境域是松阳县的一部分,仍属会稽郡。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年),分会稽郡东部章安、临海、始平、永宁、松阳、罗阳等六县另设临海郡,今青田境城随属临海郡。东晋大宁元年(323年),分临海郡温桥岭南的永宁、安固、松阳、横阳四县置永嘉郡,包括今温、处(丽)地区,今青田境域随属永嘉郡。南朝时,今青田境域隶属不变。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郡,改永嘉郡为处州,分松阳县东乡建立括苍县,今青田境城为括苍县的一部分。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年),刺史孔综奏请分括苍县建立青田县,隶属括州。五代、宋,青田县隶属不变。元时,青田县属江浙行中书省处州路。明时,青田县属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处州府。清康熙六年 (1667年),浙江省设杭嘉湖、宁绍台、金溜严、温处四道。青田县属温处道处州府。民国初期,废清代道、府、厅、州制。民国三年(1914年),浙江省设钱塘、会稽、金华、瓯海四道,青田县属瓯海道。民国十六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制。民国二十一年六月,实行县政督察制,青田县先后属第十一区、第二特区、第九区、第七区、第六区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均驻丽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青田县隶属温州专区。(1963年)5月,改属丽水专区(1968年11月改丽水地区),迄今未变。2000年7月,丽水撤地设市,青田县隶属丽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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