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试用期最长是多久?

686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6-08 15:44:11    


关于劳动合同和试用期,你了解多少?赶紧来看看吧!

你知道,劳动合同中

是有“必备条款”的吗?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在劳动合同签订完成后,劳动合同文本应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试用期最长是多久?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以下三种情形,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

(3)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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